反对餐饮浪费需标准先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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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厉行节俭、反对浪费的理念深入人心,不少商家主动采取有效举措,例如合理调整菜品规格,推出“小份菜”“半份菜”等。监管部门也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,查处并曝光了一批违法案件。社会各界协同联动,反对餐饮浪费取得了新成效。然而,也有部分商家常有疑问:“丢弃食材边角料,会被当作浪费吗”“浪费是个人素质问题,为何上升到违法层面”……反映出公众对餐饮浪费仍缺乏清晰界定。
呼吁反对浪费,首先要明确怎样算浪费,商家对浪费心中有数,才会理解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执法。
反食品浪费法对“食品浪费”有明确定义,即“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”,对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行为,也规定了处罚措施。但在实践中,因缺乏明确的食品浪费标准,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,容易引发争议。此外,处罚力度过小则治理效果不佳,过度处罚又会影响商家正常经营,执法“度”的确定和把握十分重要。还有个别地方“运动式”治理餐饮浪费,“一阵风”过去,问题反弹照旧。这些情况都说明,食品浪费标准需要以更正式、具体的规章制度明确下来,让商家有据可依,让治理有章可循、常态化开展。
建立标准,既要覆盖堂食、外卖等不同用餐形式和旅游饭店、机关食堂等不同场景,还要考虑菜单设计、采购贮存、烹饪加工、用餐服务、餐厨回收等各个环节,更要能满足各方落实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实际需要。例如,《海南省餐饮服务提供者制止餐饮浪费自查指引》提出,设置“临期食品存放”区域以防止因食品过期导致的浪费或违法行为;石家庄市地方标准《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食品浪费行为规范》提出,对蔬菜根、茎、叶等边角余料做到能用尽用,确保食材综合利用率超90%。这些成为商家进行反浪费自查自纠的“指导手册”,也为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。
目前,我国已发布《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》等8项国家标准,正在研制《餐饮业反食品浪费管理通则》等4项国家标准,拟立项6项国家标准。各地制修订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地方标准超过60项,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20余项,绿色外卖、旅游自助餐、机关食堂反浪费指南等国家标准也在研制中,节约型餐饮标准体系愈加完善、制止餐饮浪费成果得到夯实。
我国餐饮业规模庞大、业态多样,各地餐饮习俗也不尽相同,除了要定标准,还要学标准、用标准,让标准在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中发挥长效作用。一方面,有关地区和部门、行业协会应开展贯标活动,为餐饮商家组织标准培训、交流会等活动,营造餐饮行业反对浪费的“标准化”氛围;另一方面,选取试点单位担当反食品浪费表率,在全行业形成良好示范带动效应,并将典型做法和经验推向更大范围,帮助餐饮行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。